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固定資產。當固定資產不再使用時,可以進行處置。那么固定資產處置收入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固定資產處置收入的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固定資產清算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銀行存款是指企業存放在銀行及其他機構的貨幣資金。為了反映和監督企業銀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余額,企業應設置“銀行存款”科目,增加借方登記的銀行存款,減少貸方登記的銀行存款,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期末企業實際持有的銀行存款金額。
為了全面、連續地反映和監督銀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余額,企業應當設置銀行存款總賬和明細賬,分別對銀行存款進行總分類核算和明細分類核算。
固定資產清算的會計分錄
首先,待處置的固定資產將按如下方式轉入清算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算
累積折舊
貸款:固定資產
第二,當清潔費用發生時:
借:固定資產清算
貸款:銀行存款
應付稅款
三。處置收入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固定資產清算
第四,清理凈損益
1,如果是凈收入。
借:固定資產清算
貸款:營業外收入
2.如果是凈虧損。
借:營業外支出
貸款:固定資產清算
固定資產的清算屬于哪類科目?
屬于資產類。借款人登記轉入清算的固定資產凈值和清算過程中發生的費用;
貸款人登記的固定資產的價格、殘值和收入。其借方余額代表清算后的凈損失;
貸方余額代表清算后的凈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