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銷售產品收入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庫存現金。
貸款:主要業務是向客戶收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二、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某些主要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發生在出借人處,每月末應由借方轉入本年利潤貸方。結轉后,主營業務收入月末無余額,不存在借款差額。在累計欄中填寫本會計年度截至本期的累計金額。具體情況可以具體對待。主營業務收入可以記錄本月金額或設置累計金額欄。
三、企業現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應由出納或指定專門人員辦理。企業所有的現金收付都必須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作為收付的表面憑證。
會計分錄是指事先確定每筆經濟業務所涉及的賬戶名稱,以及賬戶的方向和金額的記錄。會計分錄由三個要素組成:借貸方向、對應賬戶名稱、待記金額。根據涉及的賬戶數量,分為簡單會計分錄和復合會計分錄。簡單會計分錄是指只涉及一個賬戶的借方和另一個賬戶的貸方的會計分錄,即借入一筆貸款的會計分錄;復合會計分錄是指由兩個以上對應賬戶組成的會計分錄,即五年借一筆以上貸款、借一筆以上貸款或借一筆以上貸款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