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會部[2016]22號文件,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貸記未抵扣科目。(或未扣除的進項稅)
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本月未抵扣的,計入進項稅先抵扣,抵扣時再抵扣。會計分錄如下:
當月發生且未扣除: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
袋子:應付賬款
扣除時:
借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稅費-未付增值稅(差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