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結算時的補充所得稅會計分錄。
匯算清繳后補繳所得稅,計提的會計處理為,
通過調整:之前的年度損益,
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付款的會計處理是:
借: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借:銀行存款。
結轉損益的會計處理是,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前年度損益調整:
補充所得稅會計分錄如何處理?
1.企業繳納當年所得稅及相應的滯納金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營業外支出-稅款滯納金
貸款:銀行存款
2.企業結轉繳納所得稅滯納金時,
借:本年利潤
貸款:營業外支出-稅金滯納金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企業和其他有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
滯納金是對未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征收一定比例的滯納金,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措施。
匯算清繳時如何進行補充所得稅會計分錄的核算?綜上所述,同學們看完以上應該知道,企業的最終匯算清繳一般發生在次年的上半年,所以需要補繳的所得稅就是上一年度所欠的所得稅,可以選擇以上科目進行相關會計分錄的處理。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免費訪問本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