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稽戲
發票作廢后還需要辦理退稅嗎?
代開的普通發票是由國稅局公司代開的,分以下兩種情況:
1.發票開具給對方,但對方已申請退稅,且已過月:
鑒于這種情況,我們需要對方國稅局的發票來繳稅,國稅局's網站上有紅沖's解釋和紅沖's解釋。因為只有提供發票的紅沖描述,開具發票的國稅局才能按重量開具正確的發票。
2.如果是當月開的,對方沒有辦理退稅,你只需要把對方的發票拿回來,退還給開發票的國稅局,然后寫一張注銷單就可以了。
鑒于以上兩種情況,既然國稅局被要求代國稅局,開發票,而且稅款是提前繳納的,那么重新開就是重復繳稅,所以人們的直觀思維就是退稅。其實:錯了!這個稅是不需要退的,但是每個月辦稅的時候可以填一個預繳的位置,就是這個多交的稅已經被國稅退了,只是在預繳的稅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