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付款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產品供銷和提供或接受勞務而形成的債權債務資金金額。將來能收回款項時:借記:其他應收款,貸記:銀行存款;該款項為上期所欠,本期所付:借:其他應付款,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除銷售商品、材料和提供勞務以外的非經營活動所產生的應收款項和暫付款項,包括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賠款、罰款、定金、備用金和各種墊款。企業應設置“其他應收款”科目,其借方反映企業應收取的各種款項,貸方反映企業已收到的款項,期末余額在借方,表明應收而未收。在這個總帳科目下,還應設置一個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其他應收款屬于資產類,所以借項增加,貸項減少。
其他應付款包括什么:
1.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和包裝材料應付租金;
2.員工未能按時收到的工資;
3.收到的存款(如收入包存款等。);
4.應付及暫收下屬單位和個人款項;
5.其他應付款和暫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