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應交稅費,貸:銀行儲蓄、貨幣資金等。
印花稅不是按應納稅額計算的。印花稅是指對經濟活動和經濟往來中書寫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征收的一種稅。又因為它選擇在應納稅憑證上貼上作為納稅的標志,所以得名。印花稅法是規范印花稅征收和繳納的法律法規的總稱。以上是計提印花稅會計分錄的相關內容。
1.承包人:指簽訂各種合同的人,即與合同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但不包括合同的貸款保證人、見證人和司法鑒定人;
2.權利人:指產權轉讓文件的權利人。如果文件是以合同形式簽訂的,那么合同都是納稅人的;
3.接收方:指收到或接受控制權和許可證書的單位和個人;
4.使用人:納稅人是在境外領取但在境內使用的應納稅憑證的使用人。
本文主要寫的是印花稅計提的會計分錄相關知識點,內容僅供參考。提取印花稅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答案: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稅費
借出: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核算。
稅費是指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應承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環境保護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車輛購置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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