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步先出法是存貨的計價本領之一,按先購入的商品先領用或發出的假設舉行計價,簡直應怎樣領會?
會計進步先出法指的是什么?
進步先出法是指以先購入的存貨應先發出(出賣或耗用),對發出存貨舉行計價的一種本領。簡直本領是:收入存貨時,逐筆備案收入存貨的數目、單價和金額;發出存貨時,依照進步先出的規則逐筆備案存貨的發出成本和滾存金額。
便宜、缺陷及實用范疇
(1)進步先出法不妨隨時結賬和轉賬存貨發出成本,但較煩瑣;
(2)即使存貨收發交易較多、且存貨單價不寧靜時,其處事量較大。
(3)在時值連接飛騰時,期末存貨成本逼近于時值,而發出成本偏低,會低估企業當期成本和倉庫儲存存貨價格;時值低沉時,則會低估企業當期成本和倉庫儲存存貨價格。
存貨的計價本領除去進步先出法,再有以次幾種本領:
1、加權平衡法:按照期初存貨節余和本期收入存貨的數目及最高購進價成本,期末一次計劃存貨的本月加權平衡單價,動作計劃本期發出存貨成本和期末滾存價格的單價,以求得本期發出存貨成本和滾存存貨價格的一種本領。
2、挪動加權平衡法:指歷次收貨后,登時按照倉庫儲存存貨數目和總成本,計劃出新的平衡單價或成本的1種本領。
3、保守先出法:假設后收到的存貨先發出或后收到的存貨先耗用,并按照這種假設的存貨流轉步驟對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舉行計價的一種本領。
4、部分計價法:以歷次(批)收入存貨的本質成本動作計劃各該次(批)發出存貨成本的按照。即:歷次(批)存貨發出成本=該次(批)存貨發出數目x該次(批)存貨本質收入的單元成本除上述計價法外,再有安置成本法、厚利率法、售價金額核算法等,但前五種本領屬于企業按本質成本計價的存貨發出的計價本領。存貨期末計價常常是以本質成本決定。然而.除去這種本領外.再有一較為普遍的本領——成本(本質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兩者之中較低者計價的本領。
部分計價法亦稱部分認定法、簡直辯別法、分批本質法,沿用這一本領是假如存貨簡直項手段什物流轉與成本流轉相普遍,依照百般存貨逐個辯別各發行出存貨和期末存貨分屬的購進批別或消費批別,辨別按其購入或消費時所決定的單元成本計劃各發行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成本的本領。在這種本領下,是把每一種存貨的本質成本動作計劃發出存貨成本和期末存貨成本的基礎。